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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随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30 09:47:18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随州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13日。其中:县(市、区)职位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2日8:30至17:30;市直单位职位(含高新区、淅河镇),公安职位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3日8:3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随州市人社局5号楼大厅(曾都区擂鼓墩大道108号,市内乘10路公汽到博物馆站下车即到)。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 报考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6.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五、职位调整情况

  1、随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执法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2001015,招1人,因达不到1:3竞争比例该职位取消;

  2、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与执法监督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2001020,招1人,因达不到1:3竞争比例该职位取消;

  3、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综合文秘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2001049,招1人,因达不到1:3竞争比例该职位取消;

  4、曾都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综合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2002031,招1人,因达不到1:3竞争比例该职位取消;

  5、广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文字综合调研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2003002,招2人,因达不到1:3竞争比例该职位核减1人;

  6、广水市乡镇办公室综合岗4,职位代码:14230202012003040,招7人,因达不到1:3竞争比例该职位核减2人。

  7、广水市乡镇办公室综合岗6,职位代码:14230202012003042,招7人,因达不到1:3竞争比例该职位核减1人。

  8、随县万福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岗1,职位代码:14230202012004027,招1人,因达不到1:3竞争比例该职位取消。


  六、防疫有关要求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722-3593079

      

       附件: 随州复审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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